question-icon 离婚时孩子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孩子现在也大了,我们想尊重孩子的意愿,可又不确定孩子有没有自由选择跟谁的权利。孩子今年已经10岁了,平时很有主见,所以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孩子在我们离婚这件事上能自由选择跟谁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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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抚养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是否有自由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权利,这是很多父母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在夫妻离婚时,需要确定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而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孩子的意愿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但并非唯一决定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也就是说,当孩子已满八周岁时,法律要求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存在争议,法院通常会安排单独与孩子谈话等方式,来了解孩子的意愿。但需要注意的是,尊重孩子的意愿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完全自由决定跟谁生活。法院仍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等,以确保孩子能够在最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例如,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即使孩子愿意跟随该方生活,法院也可能不会支持。所以,孩子的意愿是重要的,但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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