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我国法律是否就意味着由我国处理?
我遇到一个涉及法律适用的事情,不太明白适用我国法律和由我国处理之间的关系。比如说一个案件适用了我国法律,但这是不是就代表这个案件肯定由我国来处理呢?我想弄清楚它们之间的关联。
展开


适用我国法律并不完全等同于由我国处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适用我国法律’和‘由我国处理’这两个概念。适用我国法律,指的是在处理某个法律事务时,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来判断权利义务和责任。而由我国处理,通常意味着该法律事务的管辖权属于我国的相关机构,如法院、仲裁机构等。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有多种规则。即便当事人约定适用我国法律,但管辖权不一定就归属于我国。例如,在一些国际合同中,双方可能约定适用中国法律,但同时又约定了由国外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这种情况下虽然适用我国法律,但处理机构并非我国的。 再比如,在国际犯罪领域,即使犯罪行为涉及适用我国刑法,但如果犯罪人不在我国境内,且犯罪行为地国家依据属地管辖原则对案件进行处理,那么也不是由我国来实际处理该案件。所以,适用我国法律只是在法律规则层面上以我国法律作为判断依据,而由我国处理涉及到具体的管辖权归属问题,两者不能简单地划等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