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扫地的大妈是否有社保?
我就是在法院扫地的大妈,干这份工作有段时间了,但一直没看到单位给我买社保。我也不太懂这方面的事儿,就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单位应该给我买社保吗?我有没有享受社保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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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在法院扫地的大妈是否有社保,关键要看她与法院之间形成的是何种用工关系。 如果大妈与法院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人单位就包括法院,职工则涵盖像扫地大妈这类劳动者。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就有义务为大妈缴纳社保,这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以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另一种情况,如果大妈与法院形成的是劳务关系,比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内容,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通常就不需要按照劳动关系的规定缴纳社保。不过,这也要看双方具体的约定,如果劳务协议中有关于社保费用或类似保障的约定,那么应按照约定执行。 判断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能仅仅依据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还要看工作的管理模式、报酬支付方式等因素。如果大妈认为自己和法院是劳动关系却未获得社保,可以先和法院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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