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注销工商是否都需要公示?
我有一家有限公司,打算办理注销。听别人说注销工商要公示,但又不确定是不是所有情况都要公示。我想了解下,不管什么情况,有限公司注销工商是不是都得进行公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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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有限公司注销工商是否都要公示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下公司注销公示的含义。公司注销公示,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在准备注销时,要通过特定途径把注销这件事告知社会大众,让相关的债权债务人等知晓,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这表明,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如果进行清算后注销,是需要公示的。比如,公司因经营不善、决议解散等情况进行注销,就需要按照规定成立清算组,并将相关信息公示。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对于一些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有限公司,在注销时可以走简易注销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在简易注销中,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20日。但如果企业在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就不能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而要按照普通注销程序进行,其中就包含公示环节。 综上所述,并不是所有有限公司注销工商都要进行公示,符合简易注销且未被提出异议等特定情况时可不进行常规意义上的公示,但大多数情况下,有限公司注销工商是需要公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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