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否就意味着要结婚?
我和对象同居有一段时间了,身边人都觉得我们既然同居了,结婚是迟早的事。但我还没想好结婚,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同居是不是就代表着一定要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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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同居并不代表一定要结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同居的概念。同居是指两个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在现代社会较为常见,它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并不具有法律上婚姻关系的效力。 婚姻则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这就说明,结婚需要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而同居关系不受这一法律规定的约束,它不具有婚姻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但在同居关系中,双方并不具有这些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同居和结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同居并不必然导致结婚。每个人都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情况,决定是否要步入婚姻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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