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法人需要还债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法人,现在公司经营困难打算申请破产。我想知道一旦公司申请破产了,我个人需不需要替公司还债呢?我不太清楚其中的法律规定,心里很没底,希望能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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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公司申请破产后,法定代表人通常无需偿还公司债务。公司是法人组织,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清理债务,由公司资产来偿还债务。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法人存在以下行为,可能要对公司债务负责甚至承担连带责任。比如法人曾经做出过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或者虽不是股东,但在注册公司时存在抽逃资金、虚报注册资本等违法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法人就需要为公司债务负责。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清偿 :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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