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分公司是否需要重新注册?
我有一家公司,现在打算设立分公司,不太清楚设立分公司需不需要重新注册。我担心如果要重新注册,流程会很复杂,也不知道具体有哪些要求。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设立分公司在注册方面是怎样的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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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分公司是需要进行登记注册的,但这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重新注册” 。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是隶属于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登记注册是为了让相关部门知晓并监管分公司的经营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由此可见,虽然设立分公司不需要像新成立一家独立的公司那样重新进行全面的注册,但也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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