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一定需要够30天吗?
我和我对象打算协议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们俩已经想好了,不想等那么久,所以想问问离婚冷静期一定得是30天吗,能不能提前结束呢?
展开


在离婚程序中,冷静期的确是有明确规定的时间要求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期限。它的设立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离婚冷静期是固定的30天,并且这30天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不能因为双方已经考虑清楚而提前结束。这30天的冷静期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目的是给予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去慎重思考离婚这一重大决定。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所以,离婚冷静期是一定要够30天的,不能提前结束。如果您和您的对象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去申请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