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增加吗?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的时候,对所得税费用借贷方向不太清楚。我知道借方和贷方在会计里代表不同含义,现在不确定所得税费用贷方是不是表示增加,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原理,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在会计记账中,所得税费用属于损益类科目。损益类科目里,又分为收入类和费用类。所得税费用属于费用类科目。 一般来说,费用类科目的记账规则是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这是基于会计的基本原理,借方和贷方用于记录经济业务对会计要素的影响。当企业发生所得税费用时,意味着企业的成本增加,所以要在借方登记。而当出现冲减所得税费用的情况,比如之前多计提了所得税,现在需要减少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就会在贷方登记。 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范了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虽然准则没有直接说明借贷方向的表述,但按照通用的会计记账方法和准则要求,费用类科目遵循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的原则。所以,所得税费用贷方并不表示增加,而是表示减少。比如,企业在年末汇算清缴时,发现多计提了所得税,需要冲回多计提的部分,此时就会做贷记“所得税费用”的分录。这样能使企业准确核算所得税费用,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房产证延期的原因是什么?
- 一方出轨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决?
- 怒江找律师诉讼一般是怎么收费的,律师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 物业有没有权利给业主停水停电?
- 撞人逃跑会怎么判刑?
- 征期税已申报,税款可以延期交付吗?为什么?
- 医保个人账户没钱了还能否用统筹账户?
- 生育津贴生孩子当月就能领吗?
- 税局代个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盖章吗?
- 给付货币的,是否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 新农合有个人账户余额吗?
- 刑事案件初查期限是多久?
- 公积金去银行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 工资写明包含五险的个人及单位应缴纳部分是否合法?
- 夫妻离婚之后债务如何追究责任?
- 民办教育机构合同有霸王条款且不退费该如何协商?
- 男方死亡后如何将房子过户给女方?
- 江西重婚罪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 入伙会产生哪些纠纷?
大家都在问
- 房产证延期的原因是什么?
- 一方出轨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决?
- 怒江找律师诉讼一般是怎么收费的,律师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 物业有没有权利给业主停水停电?
- 撞人逃跑会怎么判刑?
- 征期税已申报,税款可以延期交付吗?为什么?
- 医保个人账户没钱了还能否用统筹账户?
- 生育津贴生孩子当月就能领吗?
- 税局代个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盖章吗?
- 给付货币的,是否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 新农合有个人账户余额吗?
- 刑事案件初查期限是多久?
- 公积金去银行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 工资写明包含五险的个人及单位应缴纳部分是否合法?
- 夫妻离婚之后债务如何追究责任?
- 民办教育机构合同有霸王条款且不退费该如何协商?
- 男方死亡后如何将房子过户给女方?
- 江西重婚罪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 入伙会产生哪些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