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营业执照需要年审吗?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拿到营业执照后听说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些操作。我不太清楚是不是要进行年审,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要是不进行年审会有什么后果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展开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营业执照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年审”,而是需要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年度报告公示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每年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 简单来说,年度报告公示就是市场主体要将上一年度的相关信息,比如登记事项情况、备案事项情况、注册资本缴纳情况、经营情况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这就像学生要向老师和同学汇报自己过去一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一样。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同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也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如果市场主体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会对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产生严重影响,比如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会受到限制或者禁入。所以,按时准确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度报告公示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