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拘役缓刑是否要坐牢?
我因一些事被法院判了拘役缓刑,不太清楚这到底是啥意思,也不知道之后需不需要去坐牢。我很担心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会受到很大影响,想了解判了拘役缓刑到底还需不需要坐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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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拘役和缓刑这两个概念。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缓刑呢,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被判拘役缓刑是不需要去坐牢的。 但是,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另外,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这时候就需要去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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