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儿媳有去世婆婆的遗产份额吗?
我和丈夫离婚了,最近婆婆去世了,我想知道我还有没有婆婆遗产的份额。我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婆婆也尽过一些照顾义务,现在这种情况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权利去继承婆婆的遗产,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展开


在探讨离婚后儿媳是否有去世婆婆的遗产份额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清楚法定继承的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从这个规定来看,儿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儿媳对婆婆的遗产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 然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也规定了一种特殊情况,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强调了“丧偶”以及“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两个条件。但对于离婚后的儿媳来说,已经不符合“丧偶”这个前提条件了。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婆婆尽过一定的赡养义务,离婚后这种赡养关系在法律层面通常也随之结束。所以,按照正常的法律逻辑,离婚后的儿媳很难基于这条规定获得婆婆遗产的继承权。 不过,如果婆婆在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要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离婚后的儿媳,那么儿媳是可以依据遗嘱继承婆婆的遗产的。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权。 综上所述,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离婚后的儿媳通常没有婆婆遗产的份额;但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其继承,则儿媳可以获得相应的遗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