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里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都做了约定。我以为签了字协议就生效了,但朋友说没那么简单。我不太明白,想知道离婚协议是不是签了字就肯定生效啊,有没有啥条件或者特殊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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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字并不意味着就立即生效。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是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的书面约定。它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这里的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退还双方。 也就是说,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离婚协议虽然已经签订,但并未生效。因为离婚协议中的各项约定是以离婚为前提的,如果最终没有成功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协议中的内容就无法实际履行。只有当夫妻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时,离婚协议才会正式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此外,如果在离婚登记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撤回申请,离婚协议同样不会生效。所以,签了离婚协议后,还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协议才能真正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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