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就算离婚了吗?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里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都协商好了。我以为签了协议就离了,可朋友说不算。我有点懵,想问下是不是签了离婚协议就算离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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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就算离婚了。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本质上是一份民事合同,规定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但签署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程序的一个环节,而不是离婚的完成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需要经过申请、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四个步骤。只有在完成这些法定程序,拿到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另外,诉讼离婚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才解除,这同样不是只靠签署离婚协议就能实现的。所以,签署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的一个前期准备,并非完成离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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