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怎么才能生效?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写好了离婚协议,但是不知道这份协议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生效。我们在协议里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做了约定,就怕到时候协议不生效,所以想问问,离婚协议要怎么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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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要使离婚协议生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双方要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行为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一般是指精神正常、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 其次,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意味着签订协议时,双方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是出于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来签订协议的。比如,一方不能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方式强迫对方签订离婚协议。 再者,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例如,协议中不能约定逃避抚养子女的义务,或者将违法所得进行分割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后,离婚协议生效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它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协议。只有在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才会正式生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开始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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