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进行赔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了好几年,最近公司突然要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我很困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该不该给我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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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情况及赔偿标准如下: - 协商一致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患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相关法律依据涉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此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相关规定。 -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涉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法条。 - 企业经营困难裁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且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没有法定事由随意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但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则不需要支付赔偿或补偿。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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