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赠予房子给儿子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我父亲打算把他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予给我,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受赠方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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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亲赠予房子给儿子的情况下,通常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不过,对于房屋赠与的情况,国家有特殊的规定。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所以,父亲将房子赠予儿子,属于上述规定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不过,虽然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但在房屋赠与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的税费。比如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房屋赠与属于契税的应税行为,受赠方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还有印花税,赠与双方可能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总之,在父亲赠予房子给儿子这个行为里,个人所得税是不用交的,但要留意其他可能产生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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