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尽赡养义务的孙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我爷爷有几个子女,但他们都不太管爷爷,一直是我在照顾爷爷生活,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现在爷爷去世了,我想知道我作为尽了赡养义务的孙子,有没有权利继承爷爷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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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子继承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尽赡养义务的孙子是否享有继承权,需要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的基本概念。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这个规定中,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直接范围内。 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代位继承。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继承的份额。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内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孙子尽了赡养义务,他是基于代位继承获得相应权利。 如果不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形,孙子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因为其对爷爷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一定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也就是说,孙子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有机会分得爷爷适当的遗产的。 另外,从遗嘱继承的角度来看,如果爷爷以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孙子,那么孙子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遗产。《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孙子就能够依据遗嘱获得继承权。 综上所述,尽赡养义务的孙子在不同情况下,享有不同的继承权利。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形,可代位继承;若不存在代位继承但尽了较多赡养义务,能分得适当遗产;若有合法遗嘱指定,也能按照遗嘱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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