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宣布公司破产后该怎么办?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债权人,现在法院宣布欠债的公司破产了,我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我很担心自己的钱打水漂,也不清楚法律程序是怎样的。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债权人有哪些权利,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整个破产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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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法院宣布公司破产后,涉及到一系列法律程序和相关权益问题。下面我们将从不同主体的角度来详细阐述该如何应对。 首先,对于债权人来说,当得知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后,要及时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向管理人呈报自己所享有的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如果逾期未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可以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其次,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说,自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法定的义务,如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等。企业应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协助进行破产清算。同时,债务人企业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否则清偿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再者,关于破产管理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 最后,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整个破产程序的关键环节。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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