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监护之后判决会算时间吗?
我被要求居家监护了一段时间,现在案子还没判,我就担心之后判决下来了,这段居家监护的时间会不会算在服刑期里。要是不算的话,感觉自己这段时间就白被限制自由了,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个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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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居家监护的时间在判决后是否会计算在内,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居家监护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术语,与之相关且类似的有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不过这里强调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般来说,居家的监视居住不属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因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常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的监视居住。 所以,如果是普通的居家监护,没有被认定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常在判决后这段时间是不会折抵刑期的。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虽然是居家,但实际是在相关部门指定下的居家,且符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等,那么也有可能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刑期折抵。总之,具体情况要结合实际和相关法律认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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