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宅基地证房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人过世了会失效吗?

我有一份宅基地证房产的赠与公证,是赠与人给我的。但现在赠与人过世了,我很担心这份公证会不会因为他的去世而失效。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知道之后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赠与公证到底还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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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赠与公证的概念。赠与公证就是公证机构根据赠与人的申请,对其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这一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公证来证明这个赠与行为是真实、合法的。 对于宅基地证房产的赠与公证,当赠与人过世后是否失效,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从法律角度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它就具有了很强的法律效力。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在赠与人去世的情况下,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完成了公证,通常来说这份赠与公证不会因为赠与人的去世而失效。只要受赠人在赠与人在世时明确表示接受赠与,并且赠与合同本身是合法有效的,那么赠与的约定依然是有效的。 然而,宅基地证房产有其特殊性。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证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符合相关的宅基地管理规定。比如,受赠人需要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等。如果受赠人不符合这些规定,即使有赠与公证,在后续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等手续时可能会遇到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公证本身失效。 另外,如果赠与人在去世前没有完成房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手续,受赠人可以依据有效的赠与公证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要求按照赠与合同来处理房产。 总之,一般情况下宅基地证房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人过世不会导致其失效,但后续涉及到的产权变更等手续要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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