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超载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是否赔偿?
车超载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是否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保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一般情况下,即使车辆超载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这是因为交强险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权益,使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而商业险则不同。商业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其条款通常是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协商确定的。在大多数商业险合同中,都会将超载列为免责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所以,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商业险合同时,已经就超载免责条款向投保人进行了明确说明,那么在车辆因超载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拒绝赔偿。但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那么该免责条款就不生效,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车超载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一般会赔偿,而商业险是否赔偿则要看保险公司是否对超载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车主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理赔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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