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投强制保险且醉驾时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我给自己的车买了强制保险,前几天不小心醉驾出了事故。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不会对这次事故进行理赔。我很担心自己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用,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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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投保人投强制保险且醉驾时保险公司是否理赔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强险,也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 而醉驾,指的是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表明醉驾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当投保人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时,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方面,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不过之后保险公司有权向投保人(致害人)进行追偿。而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在投保人醉驾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并非完全不理赔,但也不会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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