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时,违约金该怎么赔偿?


当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时,违约金的赔偿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这个约定来进行赔偿。这是基于合同的契约精神,双方事先达成的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合同约定若开发商逾期交房每日需支付购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那么就按照此标准执行。 然而,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买房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因为违约金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约定的金额过低,无法达到弥补损失的作用,法律赋予了受损方请求调整的权利。比如,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导致买房人额外支付了高额的租房费用,而约定的违约金远低于这笔租房费用,买房人就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违约金。 相反,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开发商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法院可能会考虑客户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调整,通常最多额外赔付总损失的30%,即法院可以支持总损失130%的赔付款。这是为了防止一方利用过高的违约金条款谋取不正当利益,维护公平和合理的交易秩序。 另外,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那么可以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来计算赔偿额,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例如,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提供配套设施,导致房屋价值降低,那么降低的这部分价值就可以作为损失要求开发商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