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法律是否支持买方履行合同?

我买了套二手房,和卖方签了合同也付了定金,可现在卖方突然毁约不想卖了。我很喜欢这套房子,希望能让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把房子卖给我。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会不会支持我让卖方履行合同的诉求呢?
展开 view-more
  • #二手房交易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二手房交易中,当卖方毁约时,法律在一定情况下是支持买方要求履行合同的诉求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首先,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二手房交易里,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是书面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意味着,卖方在签订合同后,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卖给买方。如果卖方毁约拒绝履行合同,买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不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比如,房屋已经被卖给了善意第三人且完成了过户登记,此时从法律上和事实上卖方就无法再将房屋卖给买方,买方就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卖方毁约,买方可以先和卖方协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协商不成,买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买方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交易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