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有作用吗?


立遗嘱是非常有用的,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其作用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遗嘱可以明确遗产的分配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当您去世后,您的财产该分给谁、分多少,都可以通过遗嘱来确定。这就避免了继承人之间因为财产分配问题产生纠纷。例如,您有两个孩子,您想把大部分财产留给一直照顾您的那个孩子,您就可以在遗嘱中写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表明了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其次,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的限制。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会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但有时候法定继承的分配方式可能并不符合遗嘱人的意愿。而有了遗嘱,就可以按照遗嘱人的意愿来分配财产,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比如,您的某个法定继承人可能在您生前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您不想把财产留给他,就可以通过遗嘱来实现。 再者,遗嘱还可以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可以负责清理遗产、处理债权债务等事务,确保遗产的顺利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最后,遗嘱还可以起到保密的作用。遗嘱只有在遗嘱人去世后才会公开,在遗嘱人在世期间,遗嘱的内容是保密的,这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立遗嘱是保障遗嘱人财产按照自己意愿分配的重要方式,具有明确财产分配、排除法定继承限制、指定遗产管理人以及保密等多方面的作用,所以立遗嘱是非常有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