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真的不保护男性吗?
我是个男性,最近在网上看到有人说婚姻法不保护男性,心里有点担忧。我打算结婚了,就想知道婚姻法在财产分割、权益保障这些方面,是不是真的不会保护男性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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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婚姻法”现在已经被整合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说婚姻家庭编不保护男性是不准确的,这部法律对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都给予了平等的保护。 在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都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比如,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这就保障了男性和女性在婚姻中的人格独立和自主发展。 在财产方面,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虽然提到了照顾女方,但并不是说不保护男性权益,而是基于社会现实中女性可能在某些方面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是一种公平的体现。 如果男性在婚姻中遭受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况,同样可以依据《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遭受家暴的男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所以,婚姻家庭编对男性的合法权益是进行保护的,不存在不保护男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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