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为什么要打压女性?
我最近看网上有人说婚姻法是在打压女性,可我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但又说不出所以然。我想知道婚姻法到底有没有打压女性,如果没有,为啥会有这样的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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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姻法(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废止,相关内容被整合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并不存在打压女性的情况。 从法律制定的原则来看,我国法律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一方。 在婚姻关系中,无论是结婚、离婚,还是财产分割等方面,男女都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例如在结婚方面,男女双方都有自主决定是否结婚以及和谁结婚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在离婚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不仅体现了男女平等协商分割财产的权利,还对女方权益给予了适当照顾。 所谓“婚姻法打压女性”的说法可能源于一些误解。比如在一些涉及财产分割的案件中,如果女方在婚姻中经济收入相对较低或者主要承担家庭事务,在分割财产时可能没有达到自己预期的结果。但这并不是法律本身的问题,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多种因素。而且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以更好地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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