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期间原判决是否会停止执行?
我有个官司,法院已经作出判决了,但我觉得判决有问题,就申请了再审。现在再审还没开始,我特别担心原判决会继续执行,到时候就算再审改判了,我可能也遭受了不少损失。所以我想问问,再审期间原判决到底会不会停止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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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机关提起,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它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 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民事案件中,一旦决定再审,原判决通常会暂时停止执行,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在再审过程中,如果原判决确实存在错误,继续执行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比如上述提到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法律考虑到这些案件往往涉及到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所以可以不中止执行。 在刑事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是因为刑事判决的执行往往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和法律秩序的维护,所以在再审期间一般不停止执行。 在行政案件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确定力和执行力,在被依法撤销之前,原则上是有效的,所以行政判决在再审期间通常也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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