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提出再审是否可以中止执行?


在法律中,被执行人提出再审后执行是否中止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再审的概念。再审就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程序。而执行则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这里并没有明确提及被执行人提出再审就必然导致执行中止。 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提出再审申请,并不当然地引起执行程序的中止。也就是说,提出再审申请这个行为本身,不会让执行程序停下来。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在提出再审申请的同时,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并且符合一定的条件,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这些条件通常包括可能存在再审改判的可能性,继续执行可能会给被执行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等。法院会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中止执行。 例如,如果原判决可能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重大问题,继续执行可能会让被执行人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反之,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被执行人仅仅是出于拖延时间等不合理目的提出再审和中止执行申请,法院通常不会支持。所以,被执行人提出再审后执行是否中止,关键还是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