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立案后是否会停止执行原判决?
我有个官司,一审二审都败诉了,现在我申请再审也立案了。但对方还一直要求我按照原判决执行,我就想问问,再审立案后是不是就不用再执行原判决了呢?我实在是不想不明不白地先把钱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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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立案后,并不必然停止执行原判决。 首先,咱们来了解下再审的概念。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基于法定的事实和理由认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它是一种纠错机制,目的是保障司法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当法院决定再审并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后,原判决会停止执行。因为再审意味着原判决可能存在错误,如果继续执行,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比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考虑到这些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急需资金的情况,即便再审立案,也可以不中止执行原判决。这样做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救助。 所以,再审立案后是否停止执行原判决,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是否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来确定。如果法院裁定中止执行,那么原判决就会停止执行;如果没有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通常还是要继续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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