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管理费用进项是否需要价税分离?
我是一家小规模企业,在处理管理费用的进项时,不太清楚是否要进行价税分离。我知道一般纳税人有相关规定,但小规模不太确定。想了解下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小规模企业管理费用进项到底用不用价税分离,具体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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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费用进项是否需要价税分离,要依据相关规定来判断。 首先解释一下价税分离的概念。价税分离就是把商品或服务的价款和增值税分开来核算。一般纳税人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因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通常会进行价税分离。但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意味着小规模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基于此,小规模纳税人在处理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时,不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因为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管理费用应按照价税合计金额入账。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一张管理费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元,税额30元,那么该管理费用应按照1030元(1000 + 30)计入成本,而不是分别核算1000元的费用和30元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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