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未发生业务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这段时间公司没发生业务,但有一些进项税额。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没业务的情况下,这些进项税额能不能用来抵扣,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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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在进项税额抵扣方面有着不同的规定。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进项税额抵扣”这个概念。简单来说,进项税额抵扣就是企业在购买货物、服务等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缴纳的增值税中扣除。比如,企业买东西花了100元,其中包含10元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卖东西收到120元,其中包含12元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可以抵扣,那么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就是12 - 10 = 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是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是根据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来计算的,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无论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发生业务,其进项税额都不能进行抵扣。这主要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往往不够健全,难以准确核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所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以简化税收征管。 所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即使未发生业务,进项税额也是不可以抵扣的。如果想要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政策,可以考虑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但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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