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规定和概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简单来说,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就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对同一笔增值额重复征税,体现了增值税的中性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不过,也有一些情况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此外,纳税人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证或申报抵扣。如果不符合这些规定,即使有进项税额,也不能进行抵扣。总之,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