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吗
我是一个上门女婿,现在父母年纪大了,生活上有些需要人照顾。我老婆觉得我既然是上门女婿,就该一心照顾她家这边,不用管我自己爸妈了。可我心里又觉得不踏实,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有没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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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赡养,简单来说,就是子女对父母在经济、生活和精神等方面进行照顾和扶持。这是每个子女都应承担的责任,不会因为结婚方式或者生活地点的改变而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也提到,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就明确了,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无论婚后在什么地方生活,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是法定的,不会改变。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九条更是强调,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即使上门女婿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放弃了对自己父母财产的继承,也不能因此就不赡养父母。 所以,即便身为上门女婿,在法律上依然对自己的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赡养义务。这是法律的明确要求,旨在保障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基本道德准则。 相关概念: 赡养: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的行为。 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用以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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