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小三租的房子,原配是否有使用权?
我老公背着我和小三租了一套房子,我知道这件事后很生气。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套他们租的房子,我作为原配有没有使用权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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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分析,老公和小三租的房子,原配通常是没有使用权的。 首先,要明确租赁权的概念。租赁权是指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在这个案例中,老公和小三作为承租人,他们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基于合同的相对性,这份租赁合同只在老公、小三与房东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有老公和小三依据合同享有对该房屋的租赁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表明,租赁关系是基于特定的合同约定而建立的,只有合同中的当事人才能依据合同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履行义务。原配并非该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所以从合同角度,原配没有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房屋使用权。 不过,如果老公用于支付房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配可以从财产权益的角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老公未经原配同意,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小三支付房租,可能侵犯了原配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原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要求老公赔偿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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