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开庭需要花钱吗


起诉欠钱不还开庭是需要缴纳相关费用的。主要涉及以下费用: 首先是诉讼费,诉讼费的计算方式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标的金额。因为欠钱不还属于财产类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了这样的收费标准,目的在于合理分担诉讼成本,保障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 。 其次,如果因为被告无法正常收到诉讼材料,需要登报公告送达,那么还需要缴纳公告费,一般是560元或者690元。公告费是为了确保被告能够知晓诉讼事宜,保证诉讼程序公平公正地进行。 另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有鉴定等其他需求,还可能产生鉴定费等费用,这些费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不过,如果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例如经济困难等,那么就有可能获得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减免。这也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平等地利用司法资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诉讼费:是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 公告费:在诉讼中,当无法通过常规方式送达被告时,通过登报等方式公告送达所产生的费用。 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