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治疗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我不太清楚这能不能算医疗事故,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判断,想了解下十级伤残到底构不构成医疗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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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十级伤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先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这意味着构成医疗事故有几个关键要素。一是主体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二是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行为;三是这种违规行为是出于过失;四是该行为导致了患者人身损害。 仅仅有十级伤残这个结果,并不能直接认定构成医疗事故。十级伤残只是对身体损伤程度的一种鉴定等级,它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比如,疾病本身的自然发展、患者自身的特殊体质、难以避免的医疗风险等,都可能导致患者出现十级伤残,但不一定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 如果要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所以,十级伤残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需要结合具体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等情况,通过法定的鉴定程序来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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