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定要签书面合同吗?
我想租个房子住,房东说口头说一下就行,不用签书面合同。但我有点不放心,不知道租房是不是必须要签书面合同呀?不签书面合同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呢?我挺想了解这方面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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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这件事情上,并非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不过,从法律和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签订书面合同是更为妥当的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下,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协议也是有效的。但是,口头协议在发生纠纷时很难举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难以明确界定。 而当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时,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就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对于租客和房东来说,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比如,房东可能突然要求租客搬走,租客也可能突然不租了,给对方带来不便。 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在租房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详细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这样,即使出现问题,也能依据合同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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