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租赁是否属于要式合同?

我租了套房子,和房东就口头约定了一下租期和租金。后来听说房屋租赁合同得是书面的要式合同才有效,我有点慌。想问问,房屋租赁到底是不是要式合同啊?没签书面合同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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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回答房屋租赁是否为要式合同这个问题,首先得明白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特定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就好比有些事情得按照特定的流程、形式去办,合同才被法律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房屋租赁,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那么它就是要式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因为书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没有依据。比如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等重要条款都能在书面合同里清晰呈现。 不过,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种情况下,口头约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口头合同存在一定风险,一旦双方对于合同内容有不同理解,就很难举证证明当初的约定是什么。 所以,如果进行房屋租赁且期限在六个月以上,建议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这样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期限不满六个月的租赁,虽然口头合同有效,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也可以选择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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