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否属于要式合同?
我租了套房子,和房东签了个简单协议。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租赁合同是不是得按特定形式签才有效。我就怕自己这协议不算数,想了解下租赁合同到底是不是要式合同,不按特定形式签会不会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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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合同。与之相对的是非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特定形式,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形式的合同。 对于租赁合同是否为要式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当租赁期限达到六个月及以上时,法律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此时该租赁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因为书面形式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无据可查。 例如,小张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为一年,但他和房东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于租赁的某些事项产生争议,由于没有书面合同作为依据,就可能难以确定双方的真实意思和具体权利义务。而且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然而,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口头约定等其他形式,此时的租赁合同就属于非要式合同。比如小王临时租一个月的房子,他和房东口头达成租赁协议,这种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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