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我最近打算租个房子,和房东交流过程中想到合同形式的问题。不太清楚租赁合同在法律上是不是要式合同,是必须得签书面合同才行,还是口头约定也可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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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对于租赁合同而言,虽然《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要是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而且没办法确定租赁期限的,就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但这里要注意,法律并没有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就会让租赁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租赁关系真实存在,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所以,租赁合同并非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它不属于要式合同。 不过,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当租赁期限较长或者租赁标的价值较大时,最好还是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书面合同能清楚地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租金多少、什么时候支付、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等内容。要是之后产生了争议,书面合同就是很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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