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可以采用口述形式吗
我最近想租个房子,但是房东说不用签书面合同,口头说说就行。我有点担心这样会不会有问题,也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口头的租赁合同有没有效,所以想问问租赁合同到底可不可以采用口述形式啊?
展开


租赁合同是可以采用口述形式的。在法律里,合同订立形式有多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也就是说,从大原则上,口述形式订立租赁合同是被允许的。 当双方就租赁的关键事项,像租赁物是什么、租多长时间、租金多少等达成了一致的口头约定,而且双方还开始实际履行了,比如租客已经入住房子、开始按约定给租金,这种情况下,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口头租赁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不过,口述形式的租赁合同存在一定风险。一方面,证据难以固定。要是以后双方发生争议,对于之前口头约定的内容可能说法不一,很难证明当时到底是怎么约定的。另一方面,《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要是当事人没采用书面形式,而且还没办法确定租赁期限的,就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稳定性会受影响,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所以说,虽然法律认可租赁合同的口述形式,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