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扬言投毒是否构成犯罪?

我和别人起了争执,一怒之下扬言说要投毒,现在有点后怕,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犯罪。我就是当时气糊涂了,并没有真的打算投毒,想了解下这种扬言投毒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怎么判定,会不会构成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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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毒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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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投毒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相关的法律概念。犯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而扬言投毒这类行为可能涉及到的罪名有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只是扬言投毒,但并没有实际的投毒行为,也没有为投毒做准备工作,比如购买毒药、勘察投毒地点等,一般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因为此罪强调要有实际的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扬言投毒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恐慌,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那么就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例如在人员密集的商场、学校等场所扬言投毒,导致人群混乱、秩序失控等情况。 所以,仅仅扬言投毒,没有进一步的实际行动和严重后果,通常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但如果造成了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则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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