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扬言要杀了对方属于什么犯罪?

我跟人起了争执,对方情绪激动,大声扬言要杀了我。我心里挺害怕的,不知道他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算什么。这会不会构成犯罪呢?如果构成,是哪种犯罪呢?我该怎么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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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言语威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扬言要杀了对方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犯罪行为指的是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而威胁他人则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 如果只是单纯地扬言要杀了对方,没有实际的准备行为,一般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此罪需要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和行为。单纯的言语威胁,没有实施杀人的预备行为或者实行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不过,这种扬言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就可能包含了扬言要杀了对方这种情况。 要是扬言者不仅口头上说要杀人,还为杀人进行了一些准备活动,比如购买凶器、跟踪对方等,那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预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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