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撞人是否需要坐牢?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人,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要坐牢。我不是故意的,就是当时没注意路况。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一般交通撞人了会有什么后果,到底需不需要坐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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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撞人后是否需要坐牢,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这里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交通撞人导致了重大事故,满足一定条件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可能会坐牢。具体的条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规定。例如,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如果撞人后未达到上述标准,比如只是造成了轻微的擦伤等小伤害,一般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需要坐牢,但仍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像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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