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合法夫妻妻子是否享有居住权?

我和老公结婚后一直住在他名下的房子里。最近因为一些矛盾,他说要让我搬出去。我想知道,在民法典里,像我这种合法夫妻的情况,我有没有权利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呢?我很担心自己会被赶出去没地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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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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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的框架下,合法夫妻关系中妻子是否有居住权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 首先,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也就是说,居住权通常是通过签订书面合同并进行登记设立的。如果夫妻之间签订了居住权合同,并按照规定进行了登记,那么妻子就拥有了法定的居住权,在约定的期限内,她可以安心居住在该房屋内,即使房屋所有权人也不能随意剥夺她的居住权利。 其次,从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相互扶持、共同生活。居住是生活的基本需求之一,所以从这个层面讲,妻子有权在夫妻共同生活的房屋中居住。即使房屋是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基于夫妻身份关系也享有合理的居住权益。一般情况下,丈夫不能随意将妻子赶出家门,否则可能构成对妻子合法权益的侵害。 然而,如果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比如双方离婚,那么居住权益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或法院判决,妻子可能不再当然享有居住在原房屋中的权利。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妻子生活困难且没有其他住房,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妻子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居住权,这也是出于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考虑。 此外,如果房屋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涉及第三人的权利、房屋被抵押或被强制执行等,妻子的居住权可能会受到影响。但在正常的婚姻关系中,妻子的居住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丈夫侵犯了妻子的居住权,妻子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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