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补办离婚判决书和结婚证是否需要对方?
我是女方,之前的离婚判决书和结婚证都弄丢了。现在我想补办这些证件,但是和对方关系已经很僵,不想再和他有过多接触。所以我想问问,补办离婚判决书和结婚证需不需要对方参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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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补办离婚判决书。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等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 补办离婚判决书并不需要对方参与。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该判决的法院档案室,申请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档案室的印章,其效力等同于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当事人作为案件的相关方,自然有权查阅和复制自己的离婚判决书。 再看补办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如果是补办结婚证,在一些情况下是不需要对方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婚姻关系且档案可查,一方持相关证件也可以申请补领结婚证。但在实践中,有些地方可能要求双方共同到场补办,所以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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