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林地确权登记后是否存在部分承包权?

我家有块林地进行了确权登记,但我对林地的承包权情况不太清楚。我想知道,在林地完成确权登记之后,是不是还会存在部分承包权这种情况呢?比如会不会一部分权利归集体,一部分归我家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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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地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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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确权登记后是可能存在部分承包权的情况的。林地确权登记,简单来说,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对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进行确定和登记,给权利所有者发个‘凭证’,证明这块林地的权利归属。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对于林地而言,可能存在集体拥有林地的所有权,而将林地的部分经营权、使用权通过承包的方式让渡给个人或者其他组织。 举个例子,一个村集体拥有一片林地的所有权,然后村集体将这片林地的部分区域承包给村民甲,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了承包期限、承包费用等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村集体依然拥有林地的所有权,而村民甲则基于承包合同获得了相应的承包权,也就是对承包林地的使用、经营等权利。 另外,在林地流转过程中,也会出现部分承包权的情况。比如村民乙本身拥有一片林地的承包权,他将其中一部分林地的承包权流转给了村民丙,此时村民丙就拥有了这部分林地的承包权。这种流转可以是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不过,流转的过程必须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比如要签订书面合同,流转期限不能超过原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等。 所以,林地确权登记后,由于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可以分离,是可能存在部分承包权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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