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追加未实缴股东为被告是否在诉讼时效内?

我和一家公司有业务纠纷,已经起诉该公司了。后来发现公司有股东未实缴出资,我想追加这个未实缴股东为被告。但不知道现在追加是否还在诉讼时效内,我担心超过时效就不能追加了,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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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追加未实缴股东为被告是否在诉讼时效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基于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简单来说,当一个人成为公司股东时,就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公司缴纳出资的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就是未实缴出资。 关于诉讼时效,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通俗讲,就是如果过了一定时间你还不主张自己的权利,法院可能就不帮你要回权益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那么在追加未实缴股东为被告的情况中,判断是否在诉讼时效内,关键在于确定从何时开始计算这个时效。一般而言,当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比如,债权人在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通过查阅公司资料、财务报表等途径得知股东未实缴出资,此时就可以认为债权人知道了该情况。 如果债权人在知道股东未实缴出资后的三年内,向法院提出追加该股东为被告的请求,通常是在诉讼时效内的。但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公司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来隐瞒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事实,导致债权人无法及时知晓。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能会被往后推迟。另外,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股东主张过权利,比如发函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那么诉讼时效会发生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要确定追加未实缴股东为被告是否在诉讼时效内,需要综合考虑债权人知晓股东未实缴出资的时间、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等情况。如果债权人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在诉讼时效内,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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